共工新闻1月21日电(高宝玲 李嘉男)12月22日,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邮政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,于某路口发现了一处售卖烟花爆竹的地摊。该地摊由丁某和王某两人经营,主要售卖包括“加特林”等大型烟花在内的多种烟花爆竹产品。这一行为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觉,并迅速上前进行盘查。经过仔细核查,民警发现丁某和王某均不具备生产、运输、运营烟花爆竹的相关资质。据两人交代,为了牟取利益,他们近日从外地市购进了一批烟花爆竹,通过面包车私自运往哈尔滨市,并选择在人流密集的路口摆摊售卖。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,影响了市容市貌,更对公共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。鉴于丁某和王某的违法行为,民警依法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,并没收了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。

警方提示: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、运输、销售等活动时,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资质,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。如发现身边有非法生产、运输、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时,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,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。

作者:高宝玲 李嘉男

供图: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