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工社1月26日电 题:长兴岛精细化工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附属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
1月21日,中交一航局三公司承建的长兴岛精细化工园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—一期道路附属工程(园区路灯、园区绿化)顺利通过竣工验收。
该工程位于大连长兴岛精细化工园区内,属一期道路的附属工程。其中,路灯工程覆盖道路总长度约7890米,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、线路敷设、智能配电箱安装调试、路灯安装及整体调试。绿化工程含土方整理、植被栽植与后期养护,种植常绿乔木、落叶乔木、灌木及草坪等多种植物,总面积达27.7万平。
施工期间,项目团队科学组织、有序推进,确保绿植在适宜季节栽植,有效提高成活率,及时开展浇水、施肥、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。同时,与供电单位紧密配合,实现路灯与配电箱安装、调试、送电同步进行,保障工程整体顺利投用。
园区路灯与绿化工程的建成,进一步提升了园区夜间作业安全与道路照明品质,美化了园区环境,增强了整体景观效果,为长兴岛精细化工园区的高质量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:
1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共工新闻”或“来源:共工新闻社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社(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);未经本网授权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;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,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,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,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“来源:共工新闻”或“来源:共工新闻社”。违反前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,即使注明“来源:共工新闻”及/或标有“共工新闻社”水印,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;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,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“共工新闻记者XXX摄”或“共工新闻记者XXX摄”的图片作品,否则,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。
3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共工新闻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4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※网站总机:00852 2583 210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:zhidaoribao@gmail.com 。